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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的特征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5-26

  人们一旦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时,就会受到惩罚。但是有时是出于犯罪的心理,最后却没有得逞的,可能就是犯罪未遂,得逞的一般就是既遂。那么犯罪既遂的特征有哪些呢?成都知识产权律师网在本文为您介绍。

  犯罪既遂的特征

  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

  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

  法定犯罪与事实犯罪的功能区分

  1、法定犯罪与事实犯罪的功能区分,以及法治刑法对刑事立法的要求。

  法定犯罪与事实犯罪是从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两个不同角度而对犯罪概念所作的区分。所谓法定犯罪是指已经立法者价值评判而上升为法律明文规定的犯罪;事实犯罪是指具有实质危害性但尚未进入立法者视野的行为,是待犯罪化的行为或者准犯罪。理想的法治刑法要求法定犯罪与事实犯罪相一致,这是在总体上对刑事立法的要求。体现在犯罪形态上,就是要求法律所确定的犯罪形态与行为的发展样态相一致。

  2、事实犯罪的发展状态及其对犯罪形态确立的指导意义。

  行为的发展状态,又可以分为行为人主观的发展状态和行为客观的发展状态。在行为人而言,最佳的结果是客观的发展状态与主观的发展状态相一致。所以,立法者在确立犯罪形态时需要综合考虑行为人主观的希望以及行为客观上的发展状态,也就是说立法者那里的犯罪既遂形态是指犯罪发展到了这样一种状态:它首先是行为人所追求的发展状态;其次是行为的性质所决定的客观上可能达致的状态。概括而言,犯罪既遂就是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发展状态的出现。从主客观相一致的角度出发,就是行为人的行为目的在客观上已经实现。

  3、犯罪故意在犯罪构成中的重要作用以及“犯罪目的实现说”的重新定位。

  立法者的任务是参酌实际并结合刑事政策的考虑,确立明确的犯罪构成。“犯罪构成作为一种法律规定与理论命题,是在对各种犯罪事实加以抽象与概括的基础上形成的”。就犯罪既遂而言,就是要确立犯罪既遂需要具备哪些要素。前已论述,犯罪既遂是犯罪构成要件要素的齐备,而在这些要素中,我们应当充分关注行为人主观方面的要素,任何行为、行为的结果都是外化了的行为人意志。而且在犯罪构成中,犯罪故意是统领一切其他要件要素的核心要件;可以这样说,犯罪是“不法的意图”的实现,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在犯罪构成中有代表犯罪本质的作用。在故意犯罪中,这种“不法的意图”正是犯罪目的,犯罪行为正是在行为人犯罪目的的指引和控制之下而进行的,而犯罪既遂就是行为人犯罪目的的实现。所以,在立法层面上来说,行为既遂就是行为人目的的实现,在立法时,如果撇开刑事政策的考虑,那么犯罪既遂就是犯罪目的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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