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9-8001-6865

热门话题: 商标权 | 专利权 | 著作权 | 行政诉讼 | 刑事辩护 | 民事侵权 | 商业秘密 | 涉外知识产权

什么是著作权的继承和承受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4-15

  您了解著作权的继承和承受吗?著作权可以继承吗?成都知识产权律师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著作权的继承和承受相关的法律知识。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在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上一篇:著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

下一篇:职务作品的归属权

相关文章: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间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保护著作权的原因是什么
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