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听说职务发明创造吗?什么是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人的权利都有哪些呢?发明创造是指发明人或设计人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成都知识产权律师网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例如在本职工作过程中,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 以外的任务过程中,退职、退休或调动工作后一年之内所做出的发明创造,或者主要是利用了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物质 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对于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设计人订有合同的, 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根据合同约定确定。
下列情形的发明创造,应属职务发明创造:
(一)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具体的发明人、设计人在履行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权,其专利权人为单位。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1 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2 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3 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