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9-8001-6865

热门话题: 商标权 | 专利权 | 著作权 | 行政诉讼 | 刑事辩护 | 民事侵权 | 商业秘密 | 涉外知识产权

著作权取得的基本方式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8-28

  著作权人的著作权一经取得,即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但这种权利并不是绝对垄断权,也不可能永远存在下去,它的行使必须受到法定条件的限制和时间的限制。著作权取得的基本方式分为自然取得、非自然取得。下面由成都知识产权律师网在本文详细讲解。

  一、自然取得

  著作权的自然取得又称自动保护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出来,就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不需要履行任何手续。我国的著作权立法采用自动保护原则。我国《著作权法》第二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二、非自然取得

  世界上有些国家的著作权法规定,作品的完成并不当然产生著作权,必须满足一个或几个条件才能取得专有专利。这些条件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

  ①作品必须以有形物固定下来,才能获得著作权,如美国的版权法有此规定;

  ②以著作权标记作为获得著作权的条件。

  ③以履行登记手续为著作权产生的条件,即作者必须履行某种注册手续才能取得著作权,如注册登记、缴送样本、刊登启事、办理公证文件或偿付费用等,美国和许多拉美国家的著作权法有此规定;

  ④为了维护本国印刷业,世界上有个别国家规定作品必须在指定地点印刷才能获得该国著作权,如美国版权法有此规定。


上一篇:著作权取得的制度有哪些?

下一篇:关于图书出版者的权利和义务

相关文章:

作品著作权的保护时间
著作权保护的客体有哪些
保护著作权的原因是什么
著作权登记有什么法律效力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